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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K 2021年黑龙江铁力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2021年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为增强农村工作力量,切实助力乡村振兴,经市政府批准,铁力市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全市71个行政村因辞职、罢免等原因,出现“两委”班子成员空缺的村或全市乡村振兴标杆型、潜力型、后进型村中需要增强工作力量的村,共计划招录6名。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志愿到农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铁力行政区划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

6.退役军人、劳动保障协理员等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只在笔试阶段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报考人员与选聘单位负责人不具有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个人档案造假的;现役军人、武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四、任职岗位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职务。

五、政策待遇

1.补贴标准。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5倍确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支付,由乡镇负责发放。

2.社会保障。聘用期间,按照我市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市财政负责支付。

3.选聘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对服务期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可拿出一定乡镇事业编制,从中择优选聘落编;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学历可放宽到统招专科学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引进人才。

4.选任选拔。聘期内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大学生村官聘期内当选村干部后,补贴从村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如村干部补贴高于大学生村官补贴,将享受村干部补贴待遇;如村干部补贴低于大学生村官补贴,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列支。

5.留任续聘。聘用期满表现突出的,根据农村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组织部门审定,提请常委会会议通过,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或调整到其他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相关待遇。

六、管理服务

1.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工作管理及考核比按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组织部负责指导管理,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组织部负责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2.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期为3年,一般为两个聘期。聘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引导、鼓励、扶持其自主创业、自主发展、自主择业。

3.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4.聘期内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统筹安排,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5.研究制定《铁力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激励、惩戒退出等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确定人选、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于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1月25日下午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7:00,考生一旦缴费将无法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招考部门政策咨询电话:0458-2283419。报名网站技术部门咨询电话:400-1629-400。

(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铁力市委组织部对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须在报名网站相关选项中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上传下列材料:(具体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

1、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学信网上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近期本人电子版照片;

5、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7、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学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此外,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以及隐瞒个人健康信息的,在选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

8、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加分相关材料清单,将在报名网站中另行公告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讲诚信,凡在本次选聘考试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成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缩减选聘计划。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而造成考生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人数将实时统计在报名网站上,考生可自行查询。

8、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9、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因集中报名而造成系统拥堵,错失报考机会。另外,本次招聘考试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不收取任何考务费用,考生向报名网站缴纳的20元为报名网站收取的考试技术服务费,缴费成功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

10、本次考试防疫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信息。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铁力市政府网站、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需自行登录查询。

(二)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学信网上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原件、在职、在编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组织,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十、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若笔试和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将于公示后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铁力市政府网站、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需自行登录查询。

十一、考核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通过社区、派出所、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查阅档案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的相关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体检

考核合格者,铁力市人社局、用人单位和行风监督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公示及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组织部、人社局与大学生村官签订服务合同,一式三份,组织部、人社局、选聘大学生各一份。

十四、培训上岗

由市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安排大学生村官与聘用单位对接,及时组织选聘人员上岗。

十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公开选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组,从资格审查到聘用全程参与,对在报名、笔试、面试、政审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特别提示

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报考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招考单位无法通知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考试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8-2283419,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对选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有关选聘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社会公信力。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2021年铁力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表.xlsx

附件2:报考大学生村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